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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20年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时间:2021-01-29 信息来源:晋中市纪委监委 [字体:超大 ]

2020年,晋中市纪委监委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会同18个市直责任单位,围绕4类30个重点问题深入查纠、认真整改,靶向监督、精准整治,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切实解决群众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截至12月底,排查整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23个,整改率99.4%;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5件,党纪政务处分291人,组织处理165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如下。

一、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市扶贫办坚决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扶贫资金“重分配轻监管”等问题,出台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扶贫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措施、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评价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监督机制,有效防控风险隐患发生。聘请第三方对2016年至2019年投入的45.3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评价。脱贫攻坚巡察、审计反馈的85个相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市教育局针对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辍学问题,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建立乡村、社区、学校有机衔接的网格化责任区;共享教育、公安、残联、扶贫等部门数据信息,精准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残疾等群体入学情况;对全市残疾儿童开展远程协助式评估228人,指导安置入学222人,缓入学6人。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9%。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对贫困地区41个乡镇卫生院和1016个村卫生室开展达标建设,全部达到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大病患者提供专项救治8578人次;组建了1899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39359例贫困慢性病患者提供了签约管理服务;对346户共784人因病致贫返贫人员逐人核实、登记,核准率100%;“双签约”服务率100%;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23.82万人,参保率100%;特事特办,为左权县23家村卫生室开通医保系统,主动为符合标准的857人办理了慢性病待遇。

市住建局如期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83户,竣工率100%;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98623户,累计危房改造鉴定46745户,住房安全认定98623户,排查率、鉴定率、认定率均达100%,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二、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1629人次,检查企业8582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74个,整改率100%;查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432件,罚没金额397.47万元,查处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219件,罚没金额72.0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7件;市公安局坚决打击“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侦办过程中,追查到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流向的,及时通报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堵截源头,消除危害;制定了《晋中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相关制度,以“零容忍”的姿态,重拳整治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保健品,药品,农资等领域存在的民生问题,核查协查线索1200余条,侦办食药环假违法犯罪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人,移送起诉134人,涉案价值1.4亿元。

市教育局通过资助系统审核、自查自纠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金发放核查和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回头看”,规范精准完成全年补助发放工作,对28895名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1755.48万元;对39032名学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052.2万元;对4.02万名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1974.22万元;下达秋季学期寄宿学生饮用奶资金287.56万元,惠及3.3万人。制定并落实《晋中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二十条》,清理检查评比考核事项24项,整治清理社会事务进校园20项,同比减少70%以上,有力支持中小学校和教师全身心从教。

市卫健委积极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作为儿童血液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晋中一院,现已收治患儿8例,累计住院16例次,例均费用0.54万元。市医保局积极开展欺诈骗保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处理违规医疗机构、定点药店793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24例;追回医保基金2705.78万元,收缴违约金1092.38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受理举报698件,办结662件;1641家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差异化现场评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回头看”反馈的37项问题,完成整改33项;出台了《晋中市海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案》,对排查发现的175个入河排污口分类处置,其中128个登记备案并设立标志牌,47个完成封堵。

市水利局坚决纠正河流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排查发现“四乱”问题63处并全部完成整治,累计清理垃圾4000余方,整治侵占河道20余亩。

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农村改厕中工作推进缓慢、宣传不够深入、建档立卡滞后等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排查发现问题35个,完成整改34个;在目标任务42482户的基础上高质量超额完成改厕任务50692座,超额率19.3%,整村推进行政村68个。

市人社局持续深化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统筹疫情防控,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累计完成培训37778人次,培训贫困劳动力3585人次,34270人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1029人次实现就业;3727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962人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52人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三、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市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462户、8621人,农村低保对象46669户、73090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7079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6825人,集中供养1729人;城市特困人员254人,集中供养55人。实施临时救助14547人次,共下拨中央、省级和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4584万元。

市住建局积极整治房地产经纪机构乱象,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由606家整顿规范为109家,抽检房地产中介机构6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 份;处理投诉中介信访10起,为买受人追回相关费用58500元。联合金融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工作管理,对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予办理贷款事宜;在官网动态公布建立信用档案的中介企业和经纪人名单,及时曝光6家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围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许可事项划转率达78.17%;78%的事项授权科室办理,审批流程总减幅达85%,服务时限总减幅达80%,申请材料总减幅达60%;以“一网办、一窗办、一表办、一包办、一次办”为抓手,推动60个部门业务专网60%实现替换、40%跳转运行,市级可网办事项占比96.61%,全年网上办事72447件,百姓办事更便捷高效,更公开透明。

市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和人员整合;组织开展年度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评查卷宗211件;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5件,已全部审结,认定行政机关违法或撤销20件,纠错率23.5%。

市人社局积极推进社保缴存审批环节,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提升办事体验。在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全市32万名企业在职参保人员和17.3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调整待遇工作全面实现了山西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数据省集中管理;在失业保险方面,累计为13440名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964.76万元,累计为20806名失业人员拨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8513.96万元;在机关养老保险方面,实现了社银直联、网上经办,让群众“少跑路”,缩短办事时间;在工伤保险方面,优化申请配置辅助器具流程,先后有35名工伤职工享受到便捷服务。

市水利局以贫困地区群众饮水安全为重点,排查发现并筹措资金解决饮水安全各类问题42个,涉及村庄39个,四个贫困县均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全市集中供水率99.5%,自来水普及率99.1%,供水保障率99.98%,安全饮水率100%。

市能源局针对电力账户销户余额未能及时退还的问题,督促供电部门全部及时退还102户销户用户账户余额,涉及金额156.89万元。

市工信局针对部分行政村手机信号覆盖弱及无覆盖而影响群众使用等问题,督促中国联通晋中分公司完成了135个行政村4G基站网络覆盖建设任务,完工率100%。

市交通局针对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高质量完工77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改任务;完善农村客运站点网络建设,全部完成农村公路200个候车亭建设任务;推动解决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新增安装1575条减速带。

市教育局针对中小学招生因政策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影响教育公平的问题,实行公、民办义务阶段学校统一招生管理,建立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上管理平台,通过审核公布招生方案与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7个环节,小学随机摇号录取1794人,初中随机摇号录取3671人;规范学籍注册和转接工作,有效解决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等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

市公安局不断深化改革110接处警工作模式,建立专门的特巡警快反接处警队伍,按照“屯警街面、动中处警”的工作思路,“有警出警,无警巡逻”,有效提升了出警速度,大大提升了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立案和插手经济纠纷专项整治,立案超期案件占比由3.80%降至0.52%;整治超时限办案,对排查发现挂案超两年的8起案件全部及时整改。

四、聚焦统计造假问题

市统计局按照《晋中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共检查企业371个,发现25个企业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给予19个企业警告行政处罚,给予6个企业警告并罚款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2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