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介休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介休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4 17:29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介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协助市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5.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6.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7.向介休市委和晋中市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8.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介休市监察委员会职责:
    介休市监察委员会由介休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决算编制时介休市纪委监委编制104人,实有工作人员97人; 内设科室1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综合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共13组(其中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不在我委);下属全额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审计中心、督查中心、派驻机构事业人员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Excel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33.48万元、支出总计1210.5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1.67万元,增加33.8%,支出总计增加288.71万元,增加31.32%。主要原因用于人员工资增加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介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收入合计12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3.4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介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支出合计12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17万元,占比89.56%;项目支出126.34万元,占比10.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3.48万元、支出总计1210.5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11.67万元,增加33.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88.71万元,增加31.32%。主要原因用于人员工资增加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8.71万元,增加31.32%。主要原因用于人员工资增加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867.54万元,占比71.67%,日常公用经费342.97万元,占比28.3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4.69万元,占97.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2万元,占2.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2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084.17万元、项目支出为126.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309.35万元,支出决算118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用于人员工资保险和日常公用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288.71万元,增长31.3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保险、工资支出较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4.5万元,支出决算2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较2018年决算增加2.73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新增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54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取暖费;公用经费342.97万元,主要包括办案支出、办公耗材、差旅费、邮电费、纪检监察内网维护费等。
    2019年度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65万元,完成预算的87.65%,比上年增加31.03万元,增长292.25%,原因是:2019年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6.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65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31.03万元,增长292.25%。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报废2辆不能使用的公务用车,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9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163.78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保险、工资支出较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纪检监察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括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内网建设维护项目,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三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63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中反映纪检监察专项业务经费的投入,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全覆盖工作要求,但绩效评价工作还需进步提高。
    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80.71万元,完成预算的80.71%。贯彻省、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部署要求,发挥派驻组监督常态化和长效性,工作经费的有效使用进一步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纪检监察内网建设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的52.3%。纪检监察内网的有效实施对案件查办真正发挥了实效。
办案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64.4%。通过经费保障,更好的完成好执纪审查工作,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今年1—12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1件次,比去年增加441件,同比上升71%。谈话函询631件,是去年同期的2.5倍;初核402件,同比上升11.3%;立案216件,同比上升5.9%;结案213件,同比上升14.5%。撤职以上重处分34人。挽回经济损失116.25万元,留置5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和通报曝光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着重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的胆大妄为者,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从严从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标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