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平遥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9 19:35

 
一、中共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遥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平遥县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县纪委监委机关(14个室)、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审计中心、行评办、派驻单位事业人员管理中心等单位构成。
二、中共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438.38万元,比2019年增加106.25万元。主要是机构人员编制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及大要案查处和派驻派出机构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996.38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942.13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54.2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2、2020年项目支出442万元,比2019增加5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3、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459.65万元,比上年增加206.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大要案查处、派驻派出机构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案件查处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均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绩效目标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1辆,核定保留执法执勤用车4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470.35平方米,由县机关事管理局管理。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中共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中共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