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平遥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9 19:3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平遥县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平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遥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14个科室,11个派驻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人员编制108个,其中行政编制8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7个、事业编制18个。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73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1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17.41万元、支出总计862.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9.84万元,增幅9.34X%支出总计增加83.46万元增幅10.71%。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因此人员及公用收入、支出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96万元,占比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44万元(银行利息),占比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79万元,占比97.25%;项目支出23.74万元,占比2.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财政拨款人员、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交通工具购置费(新购置广汽传祺车1辆以及车辆购置税、保险费)总计17.03万元,以及信息网络构建费(由于纪检监察内网扩充新增的资产购置)6.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6.96万元支出总计860.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9.61万元,增幅9.3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1.5万元,增幅10.46%。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财政拨款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0.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1.5万元,增幅10.46%。其中,人员经费700.18万元,占比81.36%;日常公用经费160.38万元,占比18.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91万元,占8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7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29.60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31.78万元,占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91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7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95.6%卫生健康支出29.60万元,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住房保障支出31.78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0.1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36.6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49万元,完成预算的96.32%,2018年度“三公”经费拨款支出决算为9.97万元,2019年2018年增加16.52万元,增长165.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49万元,占比100%原因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7.0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131.03万元增加5.61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