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为寿阳转型发展实现争创全省经济强县 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寿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2-08 11:41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寿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杨隽书记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安排部署,对实现新时代寿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任务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贯彻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想信念,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工作主线,认真执行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27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理论学习36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并带头讲党课,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研讨3次,同时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相关规定和决策部署,对11个县直机关单位“一把手”和15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履责谈话,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党组织和20名干部严肃予以问责;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二十五条”和“加强政治监督二十五条”等四个“二十五条”措施,牵头组织开展以“组织一轮集中学习、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查找一批突出问题和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为内容的学习贯彻和自查整改专项工作,确保了党中央大政方针、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县的有效贯彻落实;同时,全面客观评价干部政治、品行、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77人次。
        (二)积极探索实践、深化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持续深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召开2次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判全县反腐败形势,明确工作重点,报请县委审核批准谈话66件、立案39件、结案32件。持续深化“两为主”工作要求,面对问题不遮掩、不庇护,坚持重要案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及时向上审批留置2人次;同时积极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沟通,选齐配强纪委监委班子,向县委推荐干事作为优秀纪检干部,提拔重用委机关干部21名、乡镇纪检干部10名。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新划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确保派驻监督职责落地落实;实行派驻干部和委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统筹使用,统一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开展监察对象专项统计,全县监察对象由5228人扩展到6438人,实现监督监察全面覆盖;制定全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牵头联合组织部、政法委、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对科级领导干部、重点关键领域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探索监察职能向下延伸,重新调整选聘村级和被监督单位纪检监督联络员,组建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并挂牌,监察全覆盖不断向基层拓展延伸。
        (三)坚守人民立场、狠抓专项整治,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集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针对整治的4类29项问题,查处相关案件8件13人;先后3批次发布整治成果,建章立制11项,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55个。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扶贫领域“清风行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集中整治,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相关案件9件17人;聚焦群众难点痛点焦点问题,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6件60人;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定位,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件22人,办结中央督导组和市纪委监委转来问题线索12件,办结县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17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2013年以来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查处工作人员失职失责问题3件8人,整改问题14个,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2025.25万元。
        (四)狠抓正风肃纪、坚持刚性问责,纠治“四风”力度持续加大。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作风建设不放松,持续紧盯假日节点,聚焦干部作风建设,在县电视台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播放和刊发纪律要求通告16次,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8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21个,查处相关案件20件32人。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15件28人;查处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7件7人;查处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34件57人;查处在学风会风文风检查调研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6件15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20起47人通报曝光。
        (五)聚焦关键少数、做实监督职责,日常监督成效逐步显现。始终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提高监督在全局工作中的摆位。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把政治监督做深、做细、做实,组织开展政治监督2轮次,查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在乎、装样子、不落实的问题17件33人;查处对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23件23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被监督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席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紧盯“一把手、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并给予乡科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处26人、组织处理181人。精准用好“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举报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经认真分析研判,3件予以直接了结,106件谈话函询了结澄清,28件初核了结澄清;对反映问题轻微、能够主动认识、纠正、改正错误、尚不构成违纪问题的446件干部问题线索,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并予以组织处理,让问题轻微干部通过红脸出汗及时纠正偏差,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42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5.6%,管住大多数、严惩极少数的管党治党新常态逐步形成。
        (六)聚焦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巡察,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在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对全县村社党组织进行量化分类,组织开展3轮县委巡察,完成对3个乡镇、15个县直单位、48个村进行巡察覆盖任务。乡镇、县直单位巡察覆盖率77.5%,行政村巡察覆盖率59.06%。聚焦巡察机制创新,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常专结合”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调查研究探索新的方式开展对村“机动式”延伸巡察;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用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挑选巡察“千里马”,有8名干部在参加市县统筹巡察中被评为“优秀”;为三个巡察组增配1-2名“三库”人员,通过“以巡带训”方式,加强培养锻炼,不断提升业务本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指导力度,传导整改压力,强化督促检查,对2018年度25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督查,领导小组按规定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严格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总结形成做实巡察整改工作八项具体措施,保证了巡察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七)夯实审查调查、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坚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434件(次),同比下降14.6%,处置问题线索717件(次),同比增长3.2%,立案174件174人,同比增长2.4%,结案152件152人,同比下降6.2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组织处理455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综合运用12种审查措施907次,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2.94万元,收缴涉案金额95.73万元。织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协助县委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项措施》,对强化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从严开展监督监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在规范议事决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公开监督、廉政教育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突出紧盯重点部门、行业,紧盯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不断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压缩权力行使任性空间。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组织对2016年以来涉及40个单位党组织的“一把手”或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科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补课;牵头组织并督促全县各机关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集中开展学习《忏悔录》、《农村“两委”干部忏悔录选编》和《四风问题警示录》等书目,观看《初心泯灭的岐路》、《泯灭的初心》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晋剧《打虎记》;按照市纪委监委“一县一品”要求,依托尹灵芝烈士纪念馆,深入挖掘尹灵芝红色文化和地方廉政文化底蕴,着力打造红色文化、廉政文化融为一体的灵芝公园教育场所。
        (八)突出政治属性、强化队伍建设,坚决当好党和人民忠诚卫士。坚决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夯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当好政治表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执行“五个过硬”要求和省纪委监委提出的48字行为规范,选树担当作为先进纪检监察干部,举办典型事迹报告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集中学习、培训教育,组织全员参加省、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全员培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得到迅速提升。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办理举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人、给予提醒谈话2人,予以了结2人;对2名履职不到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追责问责,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12名干部予以通报批评,不断彰显纪检监察机关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依然比较模糊,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到位、层层递减,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存在,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比较艰巨,“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还比较紧迫。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有的对政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方法把握不准,有的对执行办案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够严格,有的担当精神、业务能力有所欠缺,有的落实“三转”要求不够到位等,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的一年,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县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工作中,我们深刻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位处反腐斗争第一线,必须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必须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纪检监察部门政治机关定位,善于用政治思维审视纪检监察工作,将各项具体工作聚焦到“两个维护”的统领上来;必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坚定斗争意志、强化斗争精神、掌握斗争规律、把握斗争方向、增强斗争本领,严守“五个过硬”要求和48字行为规范,以严的作风淬炼担当精神,坚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走出一条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金光大道”和县委“一城三园两线”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寿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寿阳实现争创全省经济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坚定不移扛牢特殊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常委会第一议题和集中学习制度,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把学懂弄通做实作为提升素质的首要任务,自觉运用其中蕴含的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三篇光辉文献”作为根本遵循,加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监督,督促全县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执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情况,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市委“四个二十五条”、县委“两个十项措施”情况抓好政治监督,确保形成政治监督合力、保证政令畅通。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对上级纪委作出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提出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等建议;主动参与管党治党相关文件制度的起草制定;用好监督方式,提醒督促同级党委(党组)抓好管党治党工作,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
        (二)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大反腐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腐败治理效能;严格执行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不断加强县级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不断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企业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履职考核、选配机制;加强问题线索处置、采取审查调查措施、查办重点案件请示报告、审批备案工作规范;健全班子成员联系乡镇、领办重点案件、日常监督、专项工作等督查督导工作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加强基层监督指导意见,积极构建基层小微权力网格化监督体系,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以行政村(社区)划分网格,选配村级纪检监察网格联络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赋予监督权限,运用网格化管理,实现对基层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推进基层政治生态不断优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国有企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完善派驻机构报告工作、沟通协调、审查调查、日常运行工作制度;对零线索、零立案的,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或科级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同时要追究相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强化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作用,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委落实抓监督的主体责任,从严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的同时,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力度,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和“立足整改补短板、持续攻坚保成色、巩固提升防返贫”三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深入整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落实好“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要求,深化“两个一律复核”工作;围绕政法机关开展的侵蚀基层政权、强揽工程、滥开滥采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同步打“伞”破“网”;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边打、边治、边建,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引深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聚焦6方面20项内容,严格执行调查整顿方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聚焦“七个重点”,精准惩治腐败、精准有效问责;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项目运行、资金使用、带贫绩效等,严查失职渎职行为、严惩违纪违法份子;集中整治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持续抓好民生领域“微腐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环保领域等专项整治整改,确保取得群众可感知的实际成效。
        (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打好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松劲、不懈怠,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践行者。持续强化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坚持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教育、提醒、检查;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不担当、不作为,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突出问题和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做深做实基层减负工作。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认真梳理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管、靠前抓,细化规定、修订措施,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刚性约束。同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确保“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强化县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持续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加强对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三重一大”、请示报告、选人用人、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日常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与被监督对象谈心谈话、主动深入干部群众交流的方式,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梳理排查不同地方、不同行业部门、不同岗位监督重点,运用好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监察建议等方法,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不断优化局部政治生态;完成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建设,探索构建网格化监督体系,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及应用,不断开辟监督新途径,提升监督实效。细化责任追究相关制度,精准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不断提高问责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强化关爱激励,持续传递“三个鲜明信号”,精准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深化运用“三个工作办法”,营造激浊扬清、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把干部的精气神引导到改革发展上来,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让那些既干净又干事的人能够心无旁骛施展才华、脱颖而出。
        (六)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深化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重点对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能源领域、土地开发、违规运行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严把事实、程序、法律适用关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考评,坚决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持续构筑“铁案工程”。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推动扎牢“不能腐” 的笼子,在案件查办的同时,深入挖掘发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案件发生的规律,梳理案发单位、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强化以案促改,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审查评估现有制度机制,推动被监督单位、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并督促落实到位,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不懈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政治文化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廉洁齐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教功能发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七)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着力提升政治巡察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作用,聚焦“三个重点”开展巡察,继续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上次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内容,统筹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县级巡察工作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县委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城区)纪委工作协同并进,完善对村巡察“三个一”模式,形成优势互补、无缝对接,确保巡察监督落实到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细做实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一体落实好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纪检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健全整改月报告制度,完善县委巡察工作对接机制和整改公开机制;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移交线索,加强对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举一反三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高巡察工作实效。
        (八)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五个过硬”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进一步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规范管理事项、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调研,推动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抓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扎实推进更有针对性、专业性、业务性的全员培训;统筹开展实战练兵,综合运用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更加注重干部培养使用,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有序推进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加大机关、派驻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强化统一管理、密切干部关系、整合办案力量。从严抓好内部监督管理,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遵守48字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严肃查处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行为,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坚决当好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同志们,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需要新作为,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准发力、主动作为,有力有效推动寿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实现争创全省经济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附件1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市委“四个二十五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二十五条、加强政治监督二十五条、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二十五条。
        2、“五个过硬”要求: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
        3、“48字行为规范”:政治坚定、维护核心、听党指挥、服务人民,公道正派、铁面无私、廉洁用权、拒腐防变,敢于亮剑、善于斗争、秉公执纪、严格执法。
        4、“一城三园两线”:“一城”即县城;“三园”即省级经济持术开发区、平头现代服务集聚区、朝阳景尚现代农业园区;“两线”即307国道、潇河㾿带。
        5、县委“两个十项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十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十项措施。
        6、“两为主一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7、“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8、“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9、“三个绝不放过”: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涉黑涉恶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
        10、“两个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一律复核。
        11、“七个重点”:聚焦改革试点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改革试点监管责任落实,聚焦改革试点监督责任落实,聚焦阻碍改革试点的腐败行为,聚焦阻碍改革试点的涉黑涉恶犯罪,聚焦影响改革试点推进的作风问题,聚焦影响改革试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2、“三个鲜明信号”: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的鲜明信号,保护担当作为干部的鲜明信号,严厉查处诬告陷害的鲜明信号。
        13、巡察“三个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践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三个重点”开展巡察。
        14、“三个一”模式:“一托一”模式,即:大组带小组。针对城郊型村(社)村情复数模、信访突出等特点,抽调本乡镇、县直部门熟悉农村工作的人员组成延伸巡察小组,编入市县统筹巡察组,在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巡察。“一督一”模式,即:县统筹、市督导。针对资源型村(社)资源比较丰富、经济体量较大、矛盾利益交织等特点,由各地抽调乡镇纪检、组织和其他部门人员组成巡察组,优先安排对精准分类为好、中的村(社)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市委巡察办同步派出督导 组,对县级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一加一”模式,即: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针对山区贫困型村(社)经济体量较小、村情相对简单等特点,依托市县统筹巡察组,通过巡乡代村的方式进行延伸巡察;针对少数存在突出问题的村(社),增派专项巡察组进行延伸巡察,用“常规+专项”的方式,确保巡察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