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04 18: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自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2月5日,对太谷区开展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太谷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太谷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委第八巡视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