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纪委监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各项纪律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2-31 17:58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格执行外出报备等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严禁违规、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

2.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烟酒和名贵特产等;

4. 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商务宴请,搞铺张浪费;

5.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7.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8.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9.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 严禁在安全、民生、疫情防控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脱离实际随意向基层加派任务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54-12388

举报网址:http://shanxi.12388.gov.cn

 

 

 

榆次区纪委监委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