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榆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0 10:46

榆次区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 由中共榆次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榆次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榆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区纪委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区监委工作受市监委的领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区内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区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党委、纪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榆次区纪检委只有一个独立预算单位。
2020年纳入榆次区纪检委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  榆次区委巡察办
二、榆次区纪检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支预算1808.15万元,比2019年增加202.6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1433.1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1530.5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97.39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8万元、资本性支出72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比例降低,支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2020年项目支出375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75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30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委专项办案经费25万,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0万元,巡察办巡察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
3.“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1.09万元,比2019年减少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7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1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三公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共347.2万元,较上年增长2.75%,增长的原因是新设立综合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增编两人。日常运行及纪检监察业务支出增加。其中纪委313.1万元,巡察办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及纪检监察办案支出、巡察工作支出等。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23万元,其中:
纪委政府采购预算157.4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44.4万元,家具用具17.95万元;装修、修缮工程30万元;车辆加油及维修、保险服务27万元;复印纸及硒鼓、粉盒等38.1万元。
巡察办政府采购预算17.78万元,其中计算机及办公设备12.8 万元,家具用具1.27万元;复印纸及硒鼓、粉盒、路由器等3.71万元 。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绩效目标0个,金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委机关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无汽车。
2.房屋情况
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面积约4692平方米,房屋产权为原榆次区国税局所有。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9.5万元,其中劳务派遣39.5万元(纪委35万元,巡察办4.5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目录代码为F,一级目录为其他事项,二级目录为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三级目录为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_[307]中国共产党晋中市榆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