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纪检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 由中共榆次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榆次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榆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区纪委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区监委工作受市监委的领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委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区内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区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党委、纪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纪委(区监委)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综合室共16个职能科室。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纳入榆次区纪检委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2 | 榆次区委巡察办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94.58万元、支出总计1594.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8.73万元,上涨8.04%,支出总计增加118.69万元,上涨8.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了2018年目标责任考核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54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61万元,占比95.30%;项目支出74.93万元,占比4.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4.54万元、支出总计1594.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8.69万元,上涨8.0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8.69万元,上涨8.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了2018年目标责任考核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69万元,上涨8.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了2018年目标责任考核奖。其中,人员经费1143.20万元,占比71.69%,日常公用经费376.41万元,占比23.61%;项目支出74.93万元,占比4.70%。
(二)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1354.67万元,占84.96%;支出124.89万元,占7.83%;支出43.88万元,占2.75%;支出71.10万元,占4.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17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及行政人员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46.77万元,降低3.82%,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1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7%,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及行政人员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65.52万元,增长58.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事业人员目标责任考核奖。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0%,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取暖费等。较2018年决算减少49.91万元,下降64.28%,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以后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养老中心发放,2019离退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16支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9%,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018年无此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用于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3.76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2019年医保基数上调,行政医保缴费支出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35.78%,主要原因是2019年医保基数上调,事业医保缴费支出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用于单位缴纳在职、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及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5.6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人员医保基数上调,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用于单位缴纳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增加46.69万元,增长191.27%,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以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自行缴纳,2019年此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5.78万元、津贴补贴318.07万元、奖金167.46万元、绩效工资4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万元、住房公积金71.10万元、离休费11.58万元、退休费14.46万元、生活补助1.50万元、奖励金1.1万元;公用经费37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03万元、印刷费16.5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66.63万元、维修(护)费25.08万元、租赁费1.46万元、培训费16.91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劳务费45.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7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3.86%,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6.14%,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31万元,占比91.56%,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下降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比8.44%,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3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使用所产生的汽油费、维修维护及保险费、审车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批次33次,人数为268人次。主要用于纪委机关及巡察办接待上级检查来访及单位交流等费用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41万元比2018年减少7.9万元,降低2.0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多名行政人员退休,公用支出及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一、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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