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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纪委监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时间:2022-08-17 信息来源:晋中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超大 ]

根据《晋中市纪委监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2年晋中市纪委监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7:30前

地点:晋中市纪委监委机关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 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4.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5. 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 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咨询电话:0354-3207195

三、考察

组织考察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晋中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晋中市纪委监委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及时申领山西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山西健康码状态。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省外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尽量提前到达。7日内有疫情中高低风险所在县(区、市、直辖市的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在严格实施分类防疫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体检。

3.考生应到达体检现场接受防疫检查,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参加体检:

①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37.3℃)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②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③不能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④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4.考生除身份核验等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